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免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9-12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宁工发﹝2022﹞111号)文件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外语成绩达 70 分及以上;

(二)TOEFL 成绩 550 分及以上,新托福成绩不低于 80 分(在 证书有效期内);

(三)WSK(PETS 5)考试合格(在证书有效期内);

(四)IELTS 成绩达 6.0 分以上(在证书有效期内);

(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480 分以上,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 分总分值的 60%(入学前 3 年内有效);

(六)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入学前 3 年内有效);

(七)母语为英语。

符合条件的新生,需在入学后一周内9月15日之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免修申请,并经导师批准,携带证明材料原件至所在学院批准备案后,方可准予免修。免修成绩统一登记为 80 分。逾期没有办理免修申请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次免修机会。

对某专业课程有较好基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该课程免听,但不免考。具体操作流程为: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免听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认定,报开课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准予免听;当该课程结束时,申请免听课的研究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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