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负责各级各类重点(一流)学科的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3.组织开展各类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4.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5.编制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招收录取工作。
6.归口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统筹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学位审议授予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研修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7.管理研究生学籍、学历。组织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负责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统筹管理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负责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
10.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