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2届毕业研究生即将离校,为营造温暖、庄重、难忘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氛围,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根据宁工发〔2022〕28号 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安全离校教育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教育毕业研究生:
(一)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毁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
(二)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健康检测,严格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进行位置移动;
(三)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尤其注意个人自身财产(防诈骗)安全、交通出行安全、就业求职安全;
(四)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事及时报告,做到安全、顺利、文明离校。
二、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办理《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见附件),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一)办理退宿:填写《研究生退宿申请表》交至6号宿舍楼105办公室。
(二)归还图书: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办理,电话:87610162。
(三)退还校园一卡通:第一食堂服务台办理,电话:87616167。
(四)清还所借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等。
三、提交《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我校培养期间成果统计》
(一)联培生我校培养期间成果统计包含:学位论文、期刊论文(核心及以上,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至少一篇)、专利/实用新型发明、参加大会报告情况(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竞赛获奖(省级及以上)。其中成果统计作为导师下一年度申请研究生培养经费考核依据。
(二)请各单位将研究生成果统计汇总表及成果电子版佐证打包于6月27日前发送研究生处王峰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服务工作,善始善终、方便快捷地协助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愉快”离校。
(二)请各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召开毕业生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听取广大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汇总后报研究生处赵静老师。
(三)研究生毕业离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特殊情况,要按照有关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妥善解决。毕业生离校的各种情况和信息,应保持信息畅通,由研究生处汇总,有效保障欢送毕业生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原则上全体毕业研究生需在6月27日前离校完毕,因特殊情况延迟离校学生需提前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毕业研究生离校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欢送毕业生离校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重点突出培养单位特色,以便学习交流,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含图片)报研究生处王峰老师数字宁工或电子版发送709822963@qq.com邮箱,截止时间:6月27日。
联系电话:87616863;6863
研究生处、校建处、图书馆
2022年6月9日